煤层气俗称“煤矿瓦斯”,与煤炭同时生存,以吸附游离状态储存于煤层内及主要成分是甲烷(CH4),热值相当于天然气,1m³/吨煤层气的热值相当于1.13公斤汽油或1.21公斤标准煤,是最近二十年才崛起的新能源。但由于煤层气产业发展过程中,存在统计数据不合理、政府补贴力度不够、技术水平跟不上等问题,发展并不顺利,一直处在艰难爬坡过程中。
自上世纪80年代末,我国就开始煤层气的地面开发,2005年,我国煤层气进入商业化开发初期。我国煤层气资源十分丰富,资源量达到36.8万亿立方米,居世界第三。因其开采技术较页岩气成熟,加上资源量远超常规天然气,被认为是高效、低碳的洁净能源新主力。
由于煤层气的前期研究、后期开采量都离不开数据的支撑,而我国统计数据标准不健全,煤层气新能源发展并不通畅。数据显示,2014年我国煤层气(瓦斯)抽采量170亿立方米,而利用量只有77亿立方米。此后发布的《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(2014-2020)》中提出300亿立方米的指标,将本应“十二五”期间完成的目标延后五年。
《能源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提出的2015年煤层气商品量达到200亿立方米目标。而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预测消息称,2015年煤层气抽采量只能达到179亿立方米,利用量83亿立方米,难完成既定目标。
类似情况也出现在配套设施建设上。如“十二五”计划要求在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和豫北建设13条煤层气管道,总长为2054千米。但到今年初投产和在建的仅有5条。特别是开拓煤层气新产区,“建成36个年抽釆量1亿立方米的规模化矿区”的要求未能实现,仅在准东、保德、延川(南)等区有某些新建树。
行业研究人士总结,煤层气产业开采动力不足,难以达标的原因有三:一是老生常谈的开采区块气矿权重叠问题。虽然国家明确提出“先气后煤”的开采主张,但是大部分煤企出于井网破坏煤层结构、增加开采难度等考虑,越过煤层气开采环节,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收购煤层气采矿权。气权或在央企或在外国公司手中,由于我国矿权设置实行“申请在先”和“探矿权排他性”的行政性配置办法,因此煤层气矿权由国土资源部配置以后就不会更改。
二是地质条件不理想,抽采技术不成熟。我国虽然富煤,但是各区块地质结构差异大,可采量少,只有2000亿立方米左右,目前集中在沁水盆地、鄂尔多斯盆地这两块,只有进一步勘探开采接续基地,才能形成大规模开采格局。
三是煤层气开采补贴有限,政策扶持力度不足。煤层气开发初期投资较大,开发周期很长,通常要三四年才能出气。补贴不到位,企业处于亏损状态。据了解,因为价格太低,山西省的煤层气企业由于承担着“气化山西”提供气源的任务,虽然赔钱,也只能大力抽采。
行业研究人士是表示,虽然有很多制约因素,但是煤层气具有很好的安全性,对大气层属于零污染的特点,开采煤层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随着“十三五”的到来,我国煤层气产业迎来机遇期。
一方面,2015年2月发布《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》,到2020年,我国将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1万亿立方米,对产量的要求力争达到400亿立方米,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、基本全部利用,煤矿排采200亿立方米、利用率达60%。为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另一方面,煤层气产业已有良好的发展基础,而且与其他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相比,开发利用煤层气也不存在环境破坏、水资源等诸多环保问题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随着政策力度的加大、技术攻关加快,煤层气产业将点燃投资者热情。
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撰写